手机相册里那张合影还在,我删了三次又偷偷恢复。
昨天刷到前任晒了新男友,手指停在点赞键上抖了半分钟。
原来男人放不下,不是矫情,是大脑真被锁死了。
她走后的第两百天,我干过最蠢的事是半夜打车去她公司楼下,假装路过。
保安盯着我绕了三圈,最后递给我一支烟说哥们别等了。
那天我才知道,所谓偶遇都是精心策划的狼狈。
抽屉里还留着她落单的耳环,银的,已经氧化发黑。
有次现女友问我这是什么,我脱口而出“纪念”,说完就后悔。
新欢的眼睛和她一样圆,但笑起来没有那颗虎牙。
我知道这不公平,可控制不了在现女友转身时,下意识去摸她头发的长度——前任是齐肩,现女友是长发。
心理学说这叫神经记忆,大脑把她的气味、笑声、吵架时摔门的力度全写进了杏仁核。
就像电脑中毒,格式化都没用。
我试过把所有聊天记录导出来烧掉,结果百度云自动备份又弹了出来,提醒我“两年前的今天你们去了鼓浪屿”。
最难受的是没人信你真疼。
哥们说“再找一个就好了”,我妈说“男人要拿得起放得下”。
可他们不知道,我戒过烟戒过酒,戒不掉凌晨三点点开她微博看访客记录的习惯。
有次发现她删了所有关于我的动态,蹲在马桶上哭得像个傻子。
后来遇见个姑娘,眼角有颗痣。
第三次约会时她突然问:“你手机壳里是不是还夹着前女友照片?
”我愣住,她苦笑说:“你每次结账输密码都在躲我,密码还是她生日吧。
”那一刻像被扒光衣服站在商场中央。
现在懂了,所谓放不下,其实是没和过去的自己和解。
不是忘不了那个人,是忘不了当时那个掏心掏肺的自己。
就像老房子着了火,救不回来的不是家具,是里面住过的日子。
删照片没用,烧礼物没用,新欢也没用。
真正的告别,是某天突然发现——她的微信头像换了,你竟然没第一时间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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