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在家中去世应该找谁开具死亡证明?
近日,江北区郑女士(化名)向96000热线打来咨询电话。其母亲在家中自然离世,联系殡仪馆后得知火化前需要开具死亡证明,故拨打96000热线咨询在家中去世如何开具死亡证明。
“殡仪馆火化前要求我们提供死亡证明,我们应该找谁开死亡证明?”
解疑:
根据郑女士的疑问,热线接线员专业解答道,根据《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对正常死亡的遗体火化作出了明确要求,须凭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才可火化。
“在家中去世,可以拨打110或者120,请他们协助出具死亡证明。另根据最新政策规定,在家中去世的,可由死亡所在地的社区医院或乡镇卫生院开具死亡证明。”
在后续回访中,郑女士表示,已联系上社区医院,在他们的帮助下顺利开具了死亡证明。
链接:如何开具死亡证明?
根据《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
第十条 正常死亡的遗体火化,必须凭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非正常死亡的遗体或无名尸体火化,由区县(自治县)以上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出具死亡鉴定书。遗体因办案需保存在殡仪馆的,不得超过三十日;确需延期的,由办案单位持区县(自治县)以上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出具的证明,办理延期手续;逾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殡仪馆可直接火化。
96000热线小知识:
“96000”重庆市民政局官方殡葬服务热线,第一时间联系正规殡葬服务单位办理殡葬事务,24小时提供业务办理、信息咨询、投诉举报、悲伤抚慰等一站式服务。
编辑:蒋丽霞
审核:何英
主编:罗再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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